斩断“低价团”利益链,亟需联动惩处机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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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27日,一女子在云南旅游时发视频爆料,跟家人参加跟团游途中遭导游强制购物,并被威胁每个人必须买东西,不买就要被丢到无人区。视频中导游称“今天只要我在你手里赚不到钱,不是你死就是我死”。7月29日,云南省文旅厅综合执法局发布况通报称,已初步掌握一定线索,一经查实,将严格依法处理。(8月3日上游新闻)
这是7月份云南发生的第7起涉旅游舆情事件。此前,“昆明一导游强制跟团游客购物,不买东西不能走”“云南部分旅行社禁记者律师参团”“女子跟团旅游车上睡觉被叫停”“导游向游客宣扬倒卖毒品”“导游被举报辱骂游客‘是不是人’”等多起事件接连被媒体曝光,当地执法部门四处“扑火”,忙得不可开交。
旅游业内人士指出,这些舆情均由“低价团”引发。这种“低价团”,由外省市组团旅行社以低价(甚至零团费)招揽游客,然后将游客“转卖”给云南的地接社。地接社一般要先自己垫上每人2000元至3000元的地接成本,用于住宿、门票、交通等方面花销。这种情况下,带团导游就有非常大的“压力”和“动力”诱导或强迫游客消费、购物。
“低价团”为何屡禁不止?源于其背后畸形利益链。据昆明警方介绍,“低价团”运营模式一般有四个环节:上游的组团社,以明显低于市场价产品招徕游客;组团社将游客“转卖”给旅游目的地的地接社;地接社设计行程时,安排多个旅游购物店;导游引导游客进购物店消费,从中收取“返点”,来弥补导游和地接社成本并获得利润。
事实上,依附“低价团”背后的利益链存续已久,是“公开的秘密”,且并非仅存于云南,堪称旅游市场乱象之源。多年来,为整治“低价团”乱象,旅游目的地政府及有关执法部门,屡屡重拳打击,执法效率不可谓不高,处罚力度不可谓不大,但是,“低价团”却如打不死“小强”,禁而不绝,关键因素是背后利益链复杂,难以“一刀了断”。
依据现行法规,“低价团”发生强迫购物违法行为后,旅游目的地政府有关执法机构,受执法权和管辖权所限,只能处罚地接旅行社及其导游,而对处于利益链上游的涉事组团社则鞭长莫及。这也是“低价团”发生强迫购物事件后,往往带团导游和地接社被重罚,而组团社却可以全身而退的重要原因。
由此看来,斩断“低价团”利益链,光靠旅游目的地政府努力显然不够,亟需在国家有关部门主导下,建立上下游联动惩处机制,特别是要求游客输出地政府部门承担应有责任,明确组团社“首接”(组团)法定责任和义务,主动过滤、抵制“低价团”,禁止规避、转嫁责任,发生强迫购物等违法事件后,应当与地接社共担违法责任,接受相应处罚。只有这样,才能有效斩断“低价团”背后畸形利益链,更好地保护游客权益,维护旅游市场秩序。